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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领失业保险金(鄂伦春)
受理地点 | 劳动保障大楼205室 |
受理时间 | 工作日 |
咨询电话 | 0470--5628571 |
监督投诉电话 | 12333 |
办理流程图 | ![]() |
实施单位 | 鄂伦春就业服务局 |
办理对象 | 个人 |
收费情况 | 不收费 |
承诺期限 | 及时 |
责任科室 | |
温馨提示 | 按单位缴费的地区提交,不按户籍地址 |
注:网上办事前,请先完善个人资料
受理条件常见问题解答
受理条件:
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,可申领失业保险金:
(一)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;
(二)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;
(三)已经进行失业登记,并有求职要求的。
网上申领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:
一、如果失业和医疗保险不在同一账户,申领审核失业保险待遇前需要进行合户。
二、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灵活就业单位,将失业保险缴费状态变更为暂停,医疗保险关系变更为续保状态。
上传资料:
1、单位为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。
2、解除或终止职工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,解除(终止)劳动合同证明。
3、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。
4、失业保险金申请表。
5、社会保障卡(身份证和银行卡)